网站首页
律师简介
在线咨询
受案范围
经典案例
法律法规
法律新闻
联系我们
查看咨询
后台管理
 
 
 
 
欢迎光临重庆法律咨询,重庆法律顾问,重庆律师网,受案范围:民事诉讼、公司法律事务、房地产法律事务、行政诉讼,刑事诉讼等。特别代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和死刑复核案件。
 
●  刑事、民事、行政诉讼
●  房地产诉讼事务、陪同购房
● 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136083…
●  向最高法院申诉、再审、死刑复核…
●  重庆房地产律师 房产专业律师
●  重庆常年法律顾问 重庆公司法律…
 
●  挑战房产潜规则 首例诉讼昨判决…
●  孕妇打架流产 索赔精神损失
●  恋人分手 要求解散合伙公司
●  先交5万谈恋爱 分手索要“保证…
●  雇佣民工临时送货意外死亡
●  法官涉嫌滥用职权受审
●  杀夫判死缓 死者家属申请抗诉 …
●  见死不救=故意杀人
 
 
  详 细 内 容  
采光权赔偿案

案情:
2006年1月,重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行政主管部分批准,在江北区建A项目.一年后该项目竣工,该房屋与罗某某居住的小区仅隔一条马路.罗某某认为在A项目修建前,自己的房屋采光很好,能看很远的风景,但自从该项目修建后,阳光几乎被遮盖住,且通风条件也被破坏,遂联合其他四名同小区业主,聘请冉缤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,该项目的公司告上法庭.
冉缤律师在代理词中阐明由于被告修建A项目,致使五原告的采光权和通风权受到严重侵害,屋内夏天潮湿,冬天阴冷.房屋的价值减损严重.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.同时提出司法鉴定申请.
法院同意进行鉴定,随后鉴定结果是,罗某某等人的主卧室或客厅在A项目建成后,大寒日日照不足2小时,冬至的日照更是不足1小时,法院从而认定原告采光权受到侵害,最后判决被告向五原告支付赔偿金共计34万元.

冉缤律师采光权维权咨询热线:023-66890240。QQ:506043538

2008-4-21 12:28:19
浏览 411
 
 
重庆律师咨询_重庆刑事辩护律师_重庆请律师版权所有,办公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西普大厦506号 邮编:4000120
免费咨询电话: 023-66890240 移动电话: 13608303519 传真:023-67767179   Email:cqrb0001@sina.com QQ:506043538,
我们致力于打造重庆地区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,为重庆百姓提供法律咨询、解答、诉讼、申诉等业务。
本站技术支持:笑天涯设计网
网站后台共有:66条未查看的留言信息